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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国税概况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997年9月,浙江省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后,正式独立对外开展工作,负责和主管绍兴市范围内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管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5个县(市)国税局,市局本级直属单位有直属分局和稽查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机构分设以来,绍兴市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征纳二个主体为重点,以信息化和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二个科学手段为依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了绍兴国税工作的崭新局面。
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十年来,全市国税系统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不断跃上新的台阶,税收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国税收入从机构分设时的20.13亿元到2007年的139.44亿元,增长近七倍。十年累计征收税款656.81亿元,年平均涨幅达21.35%,国税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从1997年的3.47%上升到了2007年的7.26%,税收弹性系数始终保持在1以上,基本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为绍兴经济的良性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依法治税日益巩固。十年来,全市国税系统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并一以贯之地加以坚持。1997年机构分设伊始,我们按照
“团结奋进创改革大业、规范执法树国税新风”的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的规范执法观念和规范各项国税工作。2001年起,我们确定了国税工作以依法治税为中心的理念,并以此统领国税工作实践。十年间,通过加强税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的规范执法观念有了质的飞跃。同时,通过广泛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通过对各类涉税违法案件强有力的打击,有效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治税的核心和灵魂地位日益巩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提高。
管理效能与日俱增。十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征管改革实现两大跨越,2000年实现了县(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和一级稽查。2002年全市系统以CTAIS软件为依托,按照以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要求,全面建立了“税收监控在省局、税款征收和纳税信息处理在市地局、税收管理在县市局”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在此过程中,我们集聚干部智慧,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2001年,我们成功引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流程规范、过程控制、责任明确、持续改进”的工作局面,先进的管理理念逐步融入到国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使各方面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2004年实行了以简化流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重组”工作。2005年创造了行业税源因素监控法,使征管效率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大幅提升。同时,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全面支撑了国税工作。
干部队伍全面发展。十年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实施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创造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积极要求上进的进取心。通过实施工作目标、领导班子考核和争创文明单位活动,推动了整体工作。通过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营造了潜心钻研税收业务的良好氛围。从2005年开始的学习型国税机关创建活动,激励了全市广大国税干部职工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热情,为国税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源动力。通过加强国税文化建设,进一步满足了广大国税干部的精神需求。
绍兴市国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正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绍兴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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