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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5月征期的通知 各纳税人:
2008年5月份因五一节休假三天(5月1日~5月3日),故5月份纳税申报期顺延三天,即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期限为5月13日、个人利息所得税申报期限为5月12日(5月10日、5月11日为公休假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为5月19日(5月18日为公休假日)。 敬请互相转告。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